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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ND00105-3002-2022-00014 | 文号 | 宁市科〔2022〕27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6 |
标题 |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05-3002-2022-00014 | 文号 | 宁市科〔2022〕27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6 |
标题 |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闽科专〔2022〕3号)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拟于近期赴有关地市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情况;科普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发挥作用的情况;科普在促进科技创新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作用的情况;科普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
(二)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科普活动,与时俱进助力“双减”工作的情况;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综合性互联网站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科普传播的情况。
(三)科普经费保障和使用的情况。包括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科普工作的情况;依法对科普事业实行税收优惠、设立科普基金、捐赠财产,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的情况;科普经费和资助财产管理使用的情况等。
(四)科普资源供给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包括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的情况;现有科普场馆、设施加强利用、维修和改造的情况;科普场馆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的情况等。
(五)科普人才教育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情况。包括组织支持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参与科普活动的情况;培养高素质科普专业、专职人员,财政投资建设科普场馆配备必要专职人员的情况。
(六)进一步完善科普法律规定的意见建议。包括法律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促进科普工作创新发展的建议;修改完善《科普法》的建议等。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对照检查内容,将贯彻实施科普“一法一例”相关工作情况,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系人:谢伟铭 汤梓炫
联系电话:0593-2823061 2079199
传真:0593-2823917
电子邮箱:ndkjcgk@sina.com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