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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4 09: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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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等四部门《关于落实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科企〔2021〕4号)以及《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1〕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2021年获得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
  (二)2020年发生研发投入并实际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未申报2020年度研发费用分段补助的企业;
  (三)2020年企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不含)以上,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数为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http://xmgl.kjt.fujian.gov.cn切换或登录http://xmgl.kjt.fujian.gov.cn/pingtai.do网址),进行网络申报,填写《科技小巨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奖励申请表》(申报指南代码2021XJRJL0101)。上传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主表)和附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附表)的扫描或截图文件。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后续管理--科技小巨人--小巨人奖励--起草申请书--添加--选择企业认定资格--起草--填写奖励资金申请表--选择申报指南--上传附件--提交审核。
  (二)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中汇总导出企业申请情况交当地税务机关书面核实申请数据,在当地税务机关核实数据后提出审核意见,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系统中提交至宁德市科技局,同时将税务机关书面审核表一式两份报送宁德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请企业在申报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处于我局已推荐至省科技厅状态时,可以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进行预填报,在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系统提交。
  (二)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2021年9月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
  四、联系方式
  宁德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0593-2093099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清源路2号宁德市科技服务中心1109室
  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蕉城区科技局  2299800;福安市科技局  6350118;
  福鼎市科技局  7826798;柘荣县科技局  8333444;
  霞浦县科技局  8050599;周宁县科技局  5629766;
  古田县科技局  3886086;寿宁县科技局  5512526;
  屏南县科技局  3380963;东侨区经发局  2868276。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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