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2016〕4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三)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四)拟订全市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五)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六)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九)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十)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科普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承担宁德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一)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含监察室)及5个经费直管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 财政核拨 | 12 | 10 |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 | 财政核拨 | 6 | 5 |
宁德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6 | 6 |
宁德市地震局 | 财政核拨 | 7 | 7 |
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80 | 67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科技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宁德的决定》,将创新型宁德建设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做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主体活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落实创新工程的首要任务,争取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家,新增科技型企业30家以上,培育创新型企业5家以上,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达到50家。二是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省里出台的一系列科技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帮助企业和相关人员用好用足政策。深入开展科技政策入园进企行动,通过举办科技政策专题培训班、企业创新论坛等多种形式,重点面向创新型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精细化服务。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创新政策的落实,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大力促进研发投入增长。继续把R&D投入增长目标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促进各县(市、区)政府增加科技投入。鼓励企业普遍设立研发准备金,健全完善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增长机制,加强科技统计工作,确保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增幅达到26%以上。四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创新提供技术市场、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强化科技金融扶持,拓宽技术创新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投入,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发展。
(二)突出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一是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高技术含量、高成长性、高附加值、高带动性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集聚,提高产业竞争实力。二是针对电机电器、化油器、不锈钢、皮革等传统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加快承接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题专项等重大计划项目在宁实施,力争在核心关键技术取得有效进展。三是着眼茶叶、食用菌、水产、果蔬等我市特色农业,争取和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项目,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四是充分发挥市级科技项目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制订2017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导性意见,支持企业创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扶持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对新获得认定的企业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给予适当奖励。同时,探索建立军民科技融合长效对接机制,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
(三)突出平台发展,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一是强化园区建设。重点抓好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结合区域实际,开展特色优势产业研发和推广,充分发挥园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二是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新一代锂离子电池、高品质不锈钢、生物医药等领域,加快大中型仪器设备、科技文献信息、产业共性技术等共享共用服务平台建设。针对我市产业发展重点、行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农业,支持和推动地方、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发挥各自优势,利用现有资源条件,创建一批资源集聚、指向明确、服务专业和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重点推进寿宁廊乡众创空间、乐有众创空间、宁德市蕉城区大学生创业园等争创省级众创空间。积极抓好“双创在福建”走进宁德主题活动,指导培育各种类型的众创空间,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发动,树立典型示范。积极推进创新创业示范中心建设,力争今年内投入使用。三是强化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推动宁德时代新能源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进一步指导“大黄鱼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和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等工作。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创新核心作用,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盟,推动联盟开展技术合作。
(四)突出能力提升,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指导蕉城、福安、福鼎以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为抓手,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建设主战场的作用。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机电器、化油器、医疗保健器材等传统产业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专利提质增量,确保全年专利申请与授权量保持较快增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2.6件。深入实施专利运用行动计划,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产业化政策的落实,引导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将专利运用嵌入到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培育专利导航企业发展新模式。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进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项目建设和工业园区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有效服务创新主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整合市、县两级行政执法资源,在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电机电器、化油器、医疗保健器材等领域开展执法维权专项查处,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营造知识产权工作氛围。
(五)突出智力引领,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创新工作载体,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合作,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引进团队。围绕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推广,发挥好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本土科技人才队伍。加大人才的支持和奖励力度,全面完成第七届市科技奖励评选工作,筛选优秀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申报省和国家奖项,重点抓好大黄鱼产业化项目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创造性地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供需精准对接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注重指导服务,努力形成特色、创造工作亮点。围绕精准扶贫,继续开展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员专项行动计划,做好人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鼓励科技特派员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实体项目和星创天地,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
(六)突出转化应用,加速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一是加强产学研用合作。积极引进大院名校来宁设立分支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重点加强与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海洋三所等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组织5个以上合作项目。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行业协会、商会和投资机构,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创办新型研发机构。引导本地高校和科研院所树立以“用”为导向的科研模式,鼓励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真正让创新成果直接转化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接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6?18”虚拟研究院,依托生产力促进中心,组建宁德市技术转移中心,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优先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海洋开发、现代农业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资源优势,帮助企业牵线搭桥,对接转化一批科技成果。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加快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权改革,加大激励力度,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七)突出氛围营造,加强科技创新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科技宣传的重视,把科技宣传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分析、有研究、有成效,使科技宣传成为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助推器。丰富宣传形式,借助“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人才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平台以及网络、报刊、电视台等媒介,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打造立体化、层次化、新颖化的科技宣传模式,重点宣传我市科技工作中取得的新成就和先进事迹,弘扬创新精神,树立创新典型。针对年度科技创新工作,策划1-2个专题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同时,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参考编制工作,提高稿件质量,真正做到能为企业提供最前沿的科技政策、科技信息和产业科技动态,为企业的科技创新做好参谋。
(八)突出勤政廉政,增强科技管理服务能力。一是自加压力,提高素质。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好的服务推动创新。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能力,打造一支善学习、勤思考、讲协作、能落实的科技管理队伍。二是简政放权,规范运作。推动落实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做到服务事项及时修订、调整、公布,服务过程全面公开。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企业信息库、科技项目储备库、科技专家人才库,今年要将200多家科技型企业及科研院所、高校的数据全部录入,有效发挥数据库的基础性作用,为今后项目的筛选、申报、推荐等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加强科技项目监管,主动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确保科技项目工作更加高效公平,为科研创新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三是注重调研,狠抓落实。加强对本地传统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调查研究,系统思考产业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开展科技工作的具体思路并进行探索实践。对年度各项工作要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具体责任人、时限要求和目标要求,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使各项工作都能取得明显的成效。四是廉洁从政,树好形象。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五抓五看”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良好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宁德市科技部门收入预算为2315.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5.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15.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09万元,公用支出85.18万元,项目支出1337.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15.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60101行政运行(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55.94万元。主要是市科学技术局本级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二)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571万元。主要用于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方面。
(三)2060203自然科技基金25万元。主要是2017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项目计划经费。
(四)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1073.50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部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五)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0万元。主要是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六)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88万元。主要是2017年省区域发展等科技项目计划经费。
(七)2060501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45.68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方面。
(八)2060503科技条件专项110万元。主要是2017年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九)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3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和宁德市地震局离退休人员经费。
(十)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57万元。主要是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离退休人员经费。
(十一)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97万元。主要是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十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0.08万元。主要是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市地震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十三)2200401行政运行(地震事务)70.53万元。主要是市地震局行政运行经费。
(十四)2200499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地震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项目开支。
(十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73.24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及直管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市科技局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市科技局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系统内省市单位以及各市县单位的调研、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6.32%,主要原因是:市科技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方面的接待活动也因此大幅度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暂不予以公开。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