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宁德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教〔2015〕10号)及《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2014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预〔2014〕53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市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三)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拟订全市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 (五)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六)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九)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科普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承担宁德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经费直管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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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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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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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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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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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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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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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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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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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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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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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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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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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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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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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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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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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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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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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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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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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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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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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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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宁德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在宁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科技厅的大力指导下,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服务民生”为工作宗旨,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项目工作扎实开展。坚持以项目工作为抓手,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市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159项(国家级项目75项,省级项目84项),资助资金近1800万元。2014年市级科技项目共下达55个,安排经费517万元,兼顾学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环保及卫生医疗等单位,具有较广泛的区域和行业代表性以及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二)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蕉城核心区建设有序推进,目前已建立1500亩海产品加工集中区,有50多家企业申报入驻,聘请17名省内外专家组成核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核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核心区公共技术服务培训中心、核心区产业公共物流服务中心三大公共服务中心;园区企业和厦门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实施科技项目10项,完成科技成果转化3项,引进推广新技术2项、新品种5个,获专利20项,国家、省已安排200万元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平台建设。宁德市科技服务中心、福安经济开发区电机电器孵化器等5个科技孵化器筹建工作按计划进行,其中宁德市科技服务中心(孵化器)大楼封顶后开始外墙装修。推荐18家企业申报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福建福鼎海鸥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申报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荐安发(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2014年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三)企业创新能力有效提升。组织认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两批次共16家,其中第一批5家已获认定。申报第五批省级创新型企业评价19家。截止目前,全市拥有省级创新型企业27家,创新型试点企业5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6家,省科技型企业222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优势企业101 家。企业的创新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升。
(四)科技成果工作深入开展。推荐15个成果项目申报2014年度省科技奖。第六届宁德市科学技术奖正组织评审。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林童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博格仁入选国家;南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周瑞发入选2014年中组部;福建申石蓝食品有限公司詹照雅入选2014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此外,推荐1人为2014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1个团队为2014年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候选团队;6人入围2013年度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五)知识产权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并实施《宁德市2014年专利事业发展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入园进企,帮助企业挖掘专利,促进专利总量提升。出台《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及《宁德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截止11月份,全市专利申请1443件,专利授权116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97件(居全省第6位)。组织承办了闽粤沿海12城市保护知识产权第11次联席会议,加强区域专利行政执法交流与协作,有效促进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水平的提升。
(六)产学研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了第十二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项目征集工作,共征集11项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项目。目前,我市企业已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中国农科院等200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建立11个院士工作站,组建了电机工程研究院、生物医药等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创新重点战略联盟。
(七)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扎实开展。5月17日,在东侨开发区举办了以“科技生活?创新圆梦”为主题的科技人才活动周启动仪式,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技咨询、科普讲座、科普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此外,编发《科技信息参考》,定期提供科技工作动态和相关优惠政策。同时还认真做好科普统计、科技资源调查、科技管理数据库建立工作。
(八)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市科技局结合工作实际,把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机关党员干部聚焦反对“四风”,在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中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察民情解民忧中强化服务意识,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强化纪律意识,机关的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截至目前,班子“四风”问题11条,已整改的10条,正在整改的1条;个人“四风”问题32条,已整改21条,正在整改的11条;出台《中共宁德市科技局党组议事制度》、《宁德市科技局工作规则》、《中共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等多项制度,努力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工作格局。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66.10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466.10元,其中本年收入2980.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67.8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2.42万元
3.事业收入1.17万元
4.其他收入69.03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485.66万元。
(二)支出总计3466.10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3466.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46.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62.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54万元,公用支出130.40万元。
2.项目支出683.32万元。
3.结余分配9.24万元。
4.年末结转结余1810.62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2.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1404专利审批2万元。主要用于专利资助支出。
(二)2060101行政运行171.91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局本级行政运行支出(含工资)。
(三)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470.65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运行开支。
(四)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46.8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及直管单位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支出。
(五)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专项补助。
(六)2060501机构运行35.20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情报所机构运行开支。
(七)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20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专项补助。
(八)2060503科技条件专项22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专项补助。
(九)2060901科技重大专项75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
(十)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开支8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专项补助。
(十一)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98万元。主要是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经费。
(十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25万元。主要是市科技情报所退休人员经费。
(十三)2080801死亡抚恤29.9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死亡补助。
(十四)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8.88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及市地震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34.67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情报和农科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2130106技术推广2万元。主要用于市农科所农业技术推广支出。
(十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16.96万元。主要用于市农科所其他农业支出。
(十八)2130604科技示范45.58万元。主要用于市农科所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项目。
(十九)2200401行政运行44.32万元。主要用于市地震局机构运行支出。
(二十)220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9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项目支出。
(二十一)2210201住房公积金51.24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及直管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9.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4.5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48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系统内省市单位以及各市县单位的调研、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相比去年支出减少74.25%,主要原因是:市科技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方面的接待活动有大幅度下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部,支出25.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相比去年支出减少14.47%,主要原因是:市科技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理整合车辆资源,厉行节约。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