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三)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四)拟订全市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五)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六)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七)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九)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科普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承担宁德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一)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含监察室)及5个经费直管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 财政核拨 | 12 | 11 |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 | 财政核拨 | 6 | 3 |
宁德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7 | 6 |
宁德市地震局 | 财政核拨 | 7 | 5 |
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90 | 67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市科学技术局主要任务是:
(一)实施科技项目带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方面,要下大力气争取科技重大专项、创新基金项目和区域发展项目。主动对接国家“数控一代”示范工程,积极组织实施厅市会商共建伺服电机产业项目,争取2015年列入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并与相关部门联合,推进我市高性能伺服电机产业化和电机电器产业转型升级;从优势领域、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中挖掘培育科技项目,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有效提高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争取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里的大盘子;要持续跟踪推进新能源、电机电器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积极助推不锈钢产业高新技术的转化和应用。在安排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方面,坚持以市场导向和激励创新为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对各县(市、区)推荐事关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要着眼未来五年的工作,启动《宁德市“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对项目的生成、筛选要向重视科技创新、重视研发投入、重视专利创造和重视成果转化的企业倾斜,确保科技项目资金真正起到引导创新、促进创新和推动产业升级的作用。
(二)强化创新主体,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一是不断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深入企业开展政策指导与培训工作,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努力创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二是建立科技型企业信息库、企业科技人才信息库和企业科技项目储备库,并发挥基础性作用。三是开展政策宣传,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政策辅导、政策咨询等工作,推动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技术交易市场免税等科技政策的落实。四是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提升,为打造冶金材料、电机电器和新能源3个千亿产业集群提供技术支持。五是加强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引导企业积极申报重大科研机构的引进和重大科技成果的购买科技经费补助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大力推介企业科技成果,做好第六届市科技奖励评选工作。
(三)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农村农业科技进步。积极推进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做大做强蕉城核心区海洋渔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园区发展农产品(海产品)精深加工业和现代设施农业,加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与科技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园区产学研深度结合,引进海洋渔业高端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入园创业,充分发挥园区对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断完善以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为重点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积极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行动工作,推进1个国家级和15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协助做好福安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同时,围绕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和科技扶贫计划,发展壮大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开展农村科技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促进农村实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为构建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添砖加瓦。加强县域科技进步考核,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考核。
(四)深化科技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创新水平。一是强化县域和主导产业研发平台建设,针对海洋渔业、电机电器、化油器、食用菌、茶业、生物医药和新材料、新能源、冶金等重点产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产业发展升级的制约因素,制定科技驱动的具体线路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争取获得有效突破。二是积极推进科技部中小电机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和福鼎化油器特色产业基地平台建设,提升国字号品牌效应。同时,积极指导和推动福安市开展“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采取一区多园形式,推进规划电机电器产业和宁德不锈钢产业园区联合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编制以及相关文件、配套措施的制定,积极争取省科技厅的支持,推动项目、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高新区集聚。三是积极推进孵化器平台建设,引进孵化企业,以创建省级孵化器为目标,在引进入孵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新增长,在创新管理和高效服务上实现新提升。2015年重点推进电机电器、化油器、新材料、食用菌、生物医药等5个孵化器挂牌、人员培训、孵化场地建设等工作。四是推进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围绕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推广,发挥好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科研攻关,培育创办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本土科技人才队伍。创新工作载体,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合作,整合相关力量,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享。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引进团队、引进技术、引进成果。确定1-2个重点产业,探索发挥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共同建立创新合作平台,联合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建立军民融合产学研对接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
(五)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专利数量和质量。完善和落实政策激励机制,扎实推进服务效能快速提升。一是开展专利提升行动,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理念,努力实现专利数量稳增长、质量持续提升,编制《2015年宁德市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进度要求,要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引导激励专利代理专业团队入园进企,确保全年专利申请量突破2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增长15%以上。二是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整合县(市、区)执法人员,组建市县知识产权联合执法队伍,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加大对食品、药品、电机、按摩器、三车配件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努力完成省知识产权局布置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海峡两岸电机电器博览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打击专利违法侵权行为,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提升专利运用水平,加强政策宣导,充分利用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政银企合作,争取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蕉城、福安、福鼎、东侨等企业集中的县(市、区),选择一批企业,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推动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工作,努力促进我市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施,进一步提升专利运用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队伍建设,提高市、县两级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六)推进科技创新机制改革,强化科技项目工作监管。建立健全以成果应用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制度,全面推行网络化、公开化和程序化项目管理体系,加强科技项目数据库建设,加大对列入国家、省、市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做好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参与、专家评审、局务会审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构建公正透明,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监督体制,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水平和效率。对县、市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加强第一手资料的摸底和调查工作,在广泛征集和深挖项目源的基础上,认真调研、分析、筛查,确保申报项目具有区域广泛性和行业代表性,使有限的科技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
(七)加强科技创新宣传,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科技宣传工作的认识,把科技宣传摆到重要位置,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分析、有研究、有成效,使科技宣传成为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助推器。二要进一步丰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人才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日和宣传周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强化活动效果,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同时,利用现代宣传媒介,打造立体化、层次化、新颖化的科技宣传工作载体。此外,要加大科技宣传投入,加强科技宣传人才培养,为广泛宣传我市科技工作的新成就和新事迹提供要素保障;三是重点围绕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企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运用,编制科技信息参考、政策法规和项目申报实用手册,提供前沿科技政策、科技信息和产业科技动态,强化企业的政策意识、科技意识,促进企业在谋划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努力营造重科技的浓厚氛围。四是全面开展科技创新调查工作,加强创新调查数据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全面把握我市科技创新的总体情况,为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必要的数据基础。同时,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通过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投资、创业孵化等多种方式,支持个人创业、草根创新。
(八)强化科技部门自身建设,营造高效廉洁机关作风。 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大成果,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科技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一是自我加压,奋发有为。局机关、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真抓实干,全力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科技发展之策。这一轮机构改革虽然给各县(市、区)的科技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但这决不能作为我们消极怠工、无所作为的借口。要自加压力、奋发有为,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好的服务推动创新。二是善谋善做,提升能力。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能办大事的思维能力,肯办实事的运作能力,会办难事的协调能力,敢做新事的创造能力,善处其事的应变能力。要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在干部教育、管理、培养上下大力气,努力提高科技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注重调研,讲究落实。要加强对本地传统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调查研究,系统思考产业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开展科技工作的具体思路并进行探索实践。对年度各项工作,要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具体责任人、时限要求和目标要求,并定期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做到既有具体思路,又有对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使各项工作都能取得明显的成效。四是办事公开,提高效能。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科技项目的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做到即方便企业了解项目、申报项目,又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职尽责,不搞花架子,注重工作细节,提升绩效考评,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倡导求真务实,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五是廉洁从政,树好形象。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科技管理队伍经常性的廉洁教育,建设一支务实高效、开拓创新、风清气正的科技工作队伍,树立科技部门“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585.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77.13万元,其他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8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3万元,项目支出733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85.13万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60101行政运行(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74.53万元。主要是市科学技术局本级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二)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493.31万元。主要用于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方面。
(三)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671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部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四)2060501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35.86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方面。
(五)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58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局本级离退休人员经费。
(六)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72万元。主要是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离退休人员经费。
(七)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8.54万元。主要是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八)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40.13万元。主要是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市地震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九)2200401行政运行(地震事务)47.33万元。主要是市地震局行政运行经费。
(十)220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地震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项目开支。
(十一)2210201住房公积金48.13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及直管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支。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3.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5.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系统内省市单位以及各市县单位的调研、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下降16.44%,主要原因是:市科技部门减少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方面的接待活动也因此大幅度下降。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同比上年预算保持不变,其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安排人员出国或出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车况老化,需一定的日常维护费,车辆运行费用略增。
附件: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2. 收支总表
3. 支出总表(科目)
4. 三公经费预算表
5.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 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